软件设计师是指能根据软件开发项目管理和软件工程的要求,按照系统总体设计规格说明书进行软件设计,编写程序设计规格说明书等相应的文档的实用性人才。还能够组织和指导程序员编写、调试程序,并对软件进行优化和集成测试,开发出符合系统总体设计要求的高质量软件;具有工程师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,可聘任工程师职务。 考试要求:
(1) 掌握计算机内的数据表示、算术和逻辑运算方法; (2) 掌握相关的应用数学及离散数学基础知识; (3) 掌握计算机体系结构以及各主要部件的性能和基本工作原理; (4) 掌握操作系统、程序设计语言的基础知识,了解编译程序的基本知识; (5) 熟练掌握常用数据结构和常用算法; (6) 熟悉数据库、网络和多媒体的基础知识; (7) 掌握C程序设计语言,以及C++、Java中的一种程序设计语言;(2010年取消C语言) (8) 熟悉软件工程、软件过程改进和软件开发项目管理的基础知识; (9) 掌握软件设计的方法和技术; (10) 了解信息化、常用信息技术标准、安全性,以及有关法律、法规的基础知识; (11) 正确阅读和理解计算机领域的英文资料。 软件设计师的工作,受到系统架构师的影响。当系统架构师决定了整个系统架构后,软件设计师会试着实作一个系统原型。 系统原型的目的,在于验证系统架构师提出的架构。当架构过于复杂,或开发成本过高时,软件设计师必需要求系统架构师,修改提出的架构,因为在实务上,由于成本、技术等关系,是无法在经济的状况下达成。 软件设计师,必需对软件技术十分专长,也必需对客户的需求有一定程度的了解。在系统原型中,软件设计师会实作多个程式范型(Program Pattern),每个程式范型,对应到一种客户需求的程式类型。 系统原型开发成功后,后续的团队,就可以使用完成的程式范型,快速地将客户的需求,转化为系统程式。 “软件设计师”的概念,它与电子、机械、建筑行业的设计师有着同样的职责,可以只输出一种经过严格约束,并有着明显业务领域特色的设计说明与流程,而交给别人去实现,达到了很高的软件生产效率。 大多数企业只是对“系统分析员”与“软件工程师”做了明显的界定,“系统分析员”的职责在不同的企业区别较大,其工作范围涉及需求分析、功能设计、软件结构设计、接口设计等内容,有相当部分的“系统分析员”要承担一定程度的系统设计工作,但他们一般不参与编程与模块详细设计的工作;而绝大多数软件工程师则同时承担模块详细设计与编程的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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